德育制度
颍上县江山实验高级中学门前管理制度
1、严禁外卖及其他熟食进校园。严禁教职员工携带外卖、熟食进校园,一经发现除拍照发于全校教师群中,而且在年终师德考核项中扣1分/次,走读生携带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走读资格。
2、凡是放置在校门口门边处的外卖及其熟食一律按照无主垃圾处理。
3、不允许学生在三餐时间(上课预备铃为截止时间)到大门口取快递或者其他物品,可以课间领取。如查到按违禁处理,每人次扣班级3分。
4、如等候家长请在大门口10米外等候,家长到达方可去门口接待。
5、学校门岗人员必须严守岗位,发现不履职行为,每次50元罚款。
6、所有班主任陪伴三餐,并清点本班级就餐人数,防止学生借机翻墙外出,在教室内逗留与校园内晃悠。
7、严禁学生故意拿错快递及家长带来的物品,一经监控追踪落实违纪学生,经济上处以三倍罚款,同时按照《学校违纪学生处理办法》给予校纪处分。
以上规定,敬请全体师生遵照即日执行!
2025年3月1日